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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ar body_4399=' 长期以来,旅客在宾馆住宿的结账时间一般都以当天中午12点为限,这也是宾馆、酒店行业的惯例。然而,不少游客认为,此时正值中午就餐时间,常带来诸多不便;另外商家“提前结账不减免,延时结账却加收”的做法也有失公平。昨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我市花园国际、食为天等10余宾馆酒店开始试水延至下午一两点结账。这虽是个体现人性化管理的小举措,却可使旅客的行程更加自由宽松。但这样的做法并没有得到一致的认同,不少宾馆酒店表示,延时结账影响后来顾客,服务员也没充足时间收拾房间,这样不仅会影响宾馆的生意,还会影响到员工的休息。
■记者调查 部分宾馆酒店试水延时结账
“烟花三月”的扬城,游人如织,我市餐饮住宿行业迎来了黄金档期,特别是周末或者“五一”,扬城宾馆酒店的住宿更是“一床难求”。一直以来,宾馆、饭店行业有一个惯例,即顾客的住宿结账时间以当天中午12点为限,如果超过12点就再加半天房费,超过18点就再加一天房费。
昨日中午,记者在花园国际大酒店看到,虽然时近下午1时,但旅客结账时宾馆仍按前一天住宿办理。原来宾馆已将当天中午12点的结账限时延至了下午1点。
一位来自深圳的客人告诉记者,中午12点正是午饭时间,如按惯例12时前结账,被迫寄存行李或者提着行李去吃饭,这样很不方便。花园国际大酒店实施延时结账,在国内众多旅游城市是不多见的,让游客感觉很温暖。他表示下次来扬州,还要在这里住宿。
无独有偶,食为天假日酒店西区行政级酒店,日前也开始了试水住宿延时结账服务,对于有服务协议的贵宾商户,直接将以前的中午12点结账时限延后2个小时;对于普通客户,如有此需求,在不影响其他客人正常入住的情况下,也会得到满足。另据了解,我市新世纪大酒店、京华大酒店等10余宾馆酒店对贵宾客户也开始延时服务。
■试水者说 住宿实行延时结账是条“双赢路”
昨日中午,在花园国际大酒店,正在收银台结账的李先生称,他来自广州,因为工作关系,经常辗转全国一些城市,住宿是个大问题,许多宾馆要求次日中午12点前必须结账,过了中午12点加收房费的50%,这对住宿旅客不公平。李先生笑着说,花园国际的这种做法,确实方便了南来北往的客人,值得推广。
该酒店服务人员称,推出延时结账服务,客人下午1时离店,虽然增加了宾馆的一些工作量,但给客人带来了极大方便。这种做法,不但方便了消费者,更提高了宾馆知名度。由于结账时间推迟,游客在旅游和休闲等时间得到延长,还会带动酒店餐饮、购物等消费。
业内人士认为,宾馆饭店应该严格保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,同时应强化住店旅客的责任,要人性化的计时收费,不能以一句“国际惯例”来搪塞所有问题,在住店结账的时间上至少要体现一种公平性。实行下午延时结账的办法,肯定会受到广大游客欢迎,也肯定会提高客人入住率。
作为店家应该学会算大账,这样才能体现责任感,这对维护品牌、健康发展是有好处的,这样也会吸引更多的人前来住店,千万不能因此伤了顾客的心。
■律师观点 12点前结账侵犯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
“按天收费”本就是一个模糊的界定,因为没有明确到是按24小时一天收费,还是按一个自然天或是半天收费。有的酒店过了中午12点这个结账时间一个小时,就要加收半天的房费,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扬州理华律师事务所徐立新律师这样对记者说。
徐立新律师分析,按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:“饭店客房收费以‘间/夜’为计算单位,钟点房除外。按客人住一‘间/夜’计收一天房费,次日12时以后、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,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;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,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。”但是,这一行规由于没有对凌晨入住的时间进行规定,引来了不少消费者的困惑。关于新一天的计算方法在各地宾馆、酒店五花八门,有的宾馆、酒店以凌晨2时为新一天的计算界限,有的则是4时、6时或7时、8时。这属于服务业中的“不平等格式条款”,对消费者有失公平。
有的旅客上午入住,下午可能就走,中午跨一个结账时间,在此情况下若按照一个整天+半天房费收取住宿费,显然很不合理,这不符合公平正义的“价值”核心,此契约对于消费者就很不公平。
此外,对于住宿一天需要预交两天的房费问题,徐立新表示:对此,他个人认为这同样不公平,也没有法律依据。
■反对者 延时结账影响后来顾客
随后,记者在扬州汽车站附近的几家中小型宾馆酒店进行了了解,大多数酒店表示不同意延迟结账。
邗江中路某酒店前台服务人员告诉记者,由于这条路段的宾馆酒店扎堆,平时生意很不好做,只有在“烟花三月”、五一和国庆黄金周期间,一季生意养全年,延迟结账会影响后来的顾客,服务员也没有充足的时间收拾房间。
在一家开业不久的小旅馆,记者了解到,他们之所以在“烟花三月”适时开业,就是能将平时每天50元左右的住宿费提至120元,至于旅游旺季后如何打理?老板则表示有可能关门歇业,改作麻将室;在住宿旺季,这个惯例不好改,客户结账时间以当天中午12点为限,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,超过18点就再加一天房费。
另一家宾馆大堂的一位女服务员告诉记者,该酒店也实行中午12时前结账,但对有特殊情况的客人,只要事先说明,酒店也会为他们考虑,但延长结账时间,他们不会有任何承诺,现在扬州的客人已习惯了中午12时前结账,好多事情形成习惯就好了。在旅游旺季,如果明确延时结账,对宾馆收入会有不小的影响,而且会影响员工休息。此外,宾馆、饭店还需要更改电脑计费系统等,所以他们不赞同延时结账。
■新闻延伸 北京消协抨击宾馆12点前结账: 12点前结账是霸王条款
北京市消协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山指出,宾馆、饭店与消费者是合同关系,12点前结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,但对于合同中的这项内容并没有明确的国家规定或者行业要求,是一个格式合同条款,而这种合同关系应当向有利于消费者利益方面倾斜。
实际上,12点前结账是不利于消费者的,是霸王条款。“社会发展越来越体现以人为本。宾馆、饭店的经营者以自己的利益和工作便利为最大出发点,没有从社会责任和消费者的角度考虑,是不人性化、不合理的,应逐渐让经营者把延迟两小时结账作为标准,打破12点前结账这个行业惯例。”河山说。
北京市消协秘书长张明认为,国际惯例不一定都是正确的,现在,国内一些行业的经营者或片面理解国际惯例或拿国际惯例做挡箭牌,侵害消费者的权益,是不合理的。在北京奥运会期间,创建一个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需要企业从自身做起,宾馆、饭店行业应该为中外消费者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,考虑实行向后延迟一两个小时的结账方式。
延庆县工商分局副局长张国平表示,宾馆、饭店所称延迟结账带来的所谓管理上的困难,不是真正的困难。国际惯例也不是法律法规,打破这一行业惯例的关键是要改变经营者的观念,让经营者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。
北京市消协、延庆县消协、延庆县旅游局等单位还拟联合下发倡议书,向在延庆经营的所有接待住宿的宾馆、饭店倡议,延长住宿结账时间,由中午12点延长至下午2点。40家企业随后表示声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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